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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自9月8日江苏省政府召开国务院督导组“回头看”反馈意见及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通报整改落实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宿迁迅速出台《宿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此次集中攻坚从2020年9月10日开始,至2020年11月30日结束。通过80天集中攻坚,宿迁将全面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发展理念在宿迁落地生根。

  集中攻坚期间,宿迁市将全面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防范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全面完成各层级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有效化解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全面消除道路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和燃气、木材加工(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针对秋冬季节特点,进行彻底排查整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为切实解决并杜绝安全隐患,《方案》强调,要认真梳理并对照前期国务院督导组、省督导组和市督导组发现并反馈的问题,清旧账、还新账、算总账,确保在10月底前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对照26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查漏补缺,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向纵深推进,确保“一年小灶”取得实效、长效。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和“务必取得成效”总要求,在高质高效完成“一年小灶”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三年大灶”。系统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个专题,确保安全发展理念落地生根。

  推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宿迁市坚持把解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起来,把问题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典型经验的发掘和运用,通过点上示范、面上推广的方式,整体推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对集中攻坚不积极不深入、对重大风险视而不见、重大隐患悬而不决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宿迁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肃追责问责。

  当前,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各类生产经营兴旺,群众出行增多,安全风险增大。针对节日特点,宿迁市将对各类旅游设备设施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对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大火灾风险防控力度,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和工贸行业冶金、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企业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强化城市公用管线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供水、供气、供电系统安全运行。同时,加大交通运输、旅游、消防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纪雅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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